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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手续流程|招收学科|报名资格|优等生制度|报名手续|选拔方法|入学手续|入宿简章|已缴费用的退还|
申请手续流程
| 日本语学科 | 入学时间 | 学习期间 | 报名时间 |
| 升学1年半课程 | 10月 | 1.5年 | ~5月中旬 |
| 升学2年课程 | 4月 | 2年 | ~11月中旬 |
- 18岁以上,受过正规学校课程教育12年以上者。
- 具有日本语能力考试4级以上或日本语学习200小时以上者,参加J-TEST日语能力考试F级以上合格者。
- 高中毕业者满23岁以下,大专毕业者满25岁以下,大学毕业者满28岁以下者。(原则上最终毕业学历3年以内者)
- 能够支付学费,生活费等在日经费者
- 身心健康,能够遵守日本法律及本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者。
最终学历毕业成绩和日语基础成绩及面试成绩等综合评定,
成绩优秀者给与学费减免制度
A.特优生 第一年学费减免50%
B.普优生 第一年学费减免20%
(2)奖学生制度
对于成绩特别突出者实行奖学金制度,来日后进行考试申请评定。
A.文部省奖学金1个月50.000日元
B.企业奖学金1个月20.000日元.
C.民间奖学金1个月20.000日元
※减免制度与奖学生制度不能兼用
(1)报名时间
| 课程 | 入学时间 | 申请时间 | 学习时间 |
| 升学1年半课程 | 10月 | 12月~5月 | 1.5年 |
| 升学2年课程 | 4月 | 6月~11月 | 2年 |
■报名方法
将报名材料以EMS形式在规定的日期内寄到本院。
〒811-4163
日本国福冈县宗像市自由ヶ丘3丁目16-1
樱花日本语学院 様
TEL:0940-39-9855 FAX:0940-39-9833
(2)报名材料
| 1 | 入学愿书 | 本院规定格式 |
| 2 | 履历书 | 本院规定格式 |
| 3 | 修学理由书 | 本院规定格式 |
| 4 | 日语学习证明 | 本院规定格式 |
| 5 | 健康诊断书 | 本院规定格式 |
| 6 | 最终学历毕业证书 | 需附日文译文,公证书 |
| 7 | 最终毕业成绩证明书 | 在学期间全学年的成绩, 中国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本学院的会员号是 B762 中心的认证书。TEL:010-8237-9480 |
| 8 | 不足6岁或8岁以上入 小学者 |
将出具入学证明书及公证书, 需附日文译文 |
| 9 | 护照复印件 | 只限有护照者 |
| 10 | 申请人的在学证明 或在职证明 |
在学者出具在学证明, 在职者出具在职证明, 需附日文译文 |
| 11 | 照片10张 | 3个月内拍摄的长4cm×宽3cm 免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和 出生年月日 |
| 12 | 户口本复印件 | 家庭所有成员, 和其他申请资料相符 |
| 13 | 经费支付人的在职证明 及收入证明等 |
要写所属单位的名称和地址, 电话号码,单位负责人签名盖章, 需附日文译文 |
| 14 | 经费支付人与申请人的 关系证明 |
公证书,需附日文译文 |
| 15 | 资金的形成过程及 有关资料等 |
存单,股票交易证明, 房产买卖证明等复印件及说明书, 纳税证明,存款证明(正规格式)等, 需附说明书及日文译文 |
| 16 | 经费支弁书 | 本院规定格式 |
| 17 | 入学誓约书 | 本院规定格式 |
※入国管理局有要求补充资料的情况
※带有日期的材料三个月内有效,10月生要写3月15日以后的日期,4月生要写8月15日以后的日期
(1)材料审查
(2)笔试学科考试成绩及面试成绩等综合评定(面试时家长必须到场)。
(1)学费 ※单位:日元
| 日语学科 | 入学时期 | 入学金 | 授课费 | 设施费 | 合计 |
| 升学1年半 课程 |
10月 | 50,000 | 900,000 | 45,000 | 995,000 |
| 升学2年 课程 |
4月 | 50,000 | 1,200,000 | 60,000 |
1,310,000 |
※无论任何理由报名费将不给予退还
| (2) | 缴费方法 将应交纳的费用汇到本院指定的银行账户 |
| (3) | 缴纳完全部费用后,本院将「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本院固定格式的「入学誓约书」邮寄给本院指定窗口机关或申请者。 |
第一年应缴费用 ※单位:日元
| 入学金 | 授课费 | 设施费 | 合计 |
| 50,000 | 600,000 | 30,000 | 680,000 |
| (1) | 宿舍管理 宿舍管理会社是樱花日本语学院的合作不动产会社叫爱的不动产会社,爱的不动产会社将根据每一个学生的要求和希望进行细致的安排,入宿者要遵守不动产会社管理的规则。 |
| (2) | 宿舍条件 一户2人,有冷暖房,洗澡间,厨房,卫生间,煤气,水,电等设施。 |
| (3) | 入宿期限 1年,延长时需办理延长申请手续,只限本院在学期间。 |
| 入宿金 | 保证金 | 宿舍费 | 合计 |
| 50,000 | 35,000 | (1.8~2.5)×12个月 | (1.8~2.5)×12个月+85.000 |
宿舍费1个月基本上在1.8万~2.5万日元之间,根据学生本人的希望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安排,宿舍费不包括光热费及被褥,卫生管理费等费用。
入宿金原则上不予退还(做为房屋维修及缴纳火灾保险费等)
保证金原则上给予退还(做为鈅匙的押金和各种设施备品损坏担保金)
| (1) | 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获批后,虽已办完入学及入宿手续,如申请者放弃入学, 将扣除报名费,入学金,入宿金及入宿违约金,其他剩余金额将退还给本人,退还的银行汇款手续费将由报名者负担。 |
| (2) | 已办完入学及入宿手续,虽已取得在留资格认定证明书,但在驻外领事馆申请签证时被拒签而未能入境者,将扣除报名费,入学金,入宿金及入宿违约金,其他剩余金额将退还给本人,退还的银行汇款手续费将由报名者负担。 |
| (3) | 来日入学后,申请者自己放弃中途退学者,原则上不退还已缴纳的全部费用。 |
| (4) | 来日入学后,申请者违反校规或违反法律造成被开除退学者,将不退还已缴纳的全部费用。 |
